拒绝FDA检查的代价:从扬州鸿盛鼎事件看药品被认定为"掺假"的全链路后果




2026年6月3日,美国FDA将扬州鸿盛鼎化学有限公司列入进口预警66-79(Import Alert 66-79),理由是该公司拒绝FDA检查。这一执法行动的直接后果是:鸿盛鼎化学生产的所有药品在进入美国口岸时将被自动扣留(Detention Without Physical Examination, DWPE),未经FDA或认可实验室检验合格不得放行。

这不是一起孤立事件。杭集工业园——这个号称"中国牙刷之都"、年出口口腔清洁产品超30亿元的小镇——已有至少5家OTC药品企业被FDA列入进口预警或发出警告信。鸿盛鼎化学的"拒绝检查"选择,将一个长期存在的行业问题推到了台前:当FDA敲开你的大门,说"不"的代价究竟有多大?

一、法律基础:FD&C Act第501(j)条——拒绝检查即"掺假"

从FDASIA到501(j):立法的演变

2012年7月9日,《FDA安全与创新法案》(FDASIA)由奥巴马总统签署成为法律。该法案第707节在《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 Act)中新增了第501(j)条,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以下核心原则:

如果药品在任何一个工厂、仓库或机构中制造、加工、

—— 余下内容需要扫码阅读 ——

微信扫码或点击阅读 扫码/点击 读全文
关注微信公众号AlberF 长按/扫码 关注AlberF

微信扫描或点击左侧二维码阅读全文;关注微信公众号AlberF,享受更多推送。

声明:Alber.F|版权所有,违者必究|如未注明,均为原创|本网站采用BY-NC-SA协议进行授权

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 - 拒绝FDA检查的代价:从扬州鸿盛鼎事件看药品被认定为"掺假"的全链路后果

医疗器械质量和注册管理的数字化的尝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