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公司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停产停业3个月;罚款840000元,法人10年内禁入


河南省美付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10日,注册地位于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方里镇苏庄村022号,法定代表人为付之帆。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经销:I、II、III类医疗器械,劳保用品,卫生用品,医疗配件,电子产品,办公产品,消毒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妆品,保健食品,包装印刷;经营:纺织布,服装,鞋帽,五金,文化用品;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项目描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药监械处罚〔2022〕2-50号
处罚名称 :河南省美付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案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处罚事由 :河南省美付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六条第(二)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省美付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28MA44FK7M96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付之帆
处罚结果 :责令停产停业3个月;罚款840000元;吊销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注册证;没收付之帆违法所得4500元,罚款13500元,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没收林书兵违法所得4000元,罚款12000元,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21
处罚机关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4100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2-06-21

来源

http://as.hda.gov.cn//news_cfgs_detail.action?id=365&type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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